我笑。我应该是没事儿吧。让别人知道我没事也好。
律师回来了,看他的表情,徐也沉着脸问:“怎么?”
律师说:“我们简单研究了一下,告那个女的刑事罪,很难。勉强从侵犯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里面找,最接近的罪名是侮辱罪,主观上,贬低他人人格,破坏他人名誉。客观上造成他人人格和名誉的损害。使用暴力胁迫和强迫方法。可是侮辱罪里面特指的是对妇女,可如果是妇女的话,这案子就是强奸罪而不是侮辱罪了。所以,这个只能算是:侮辱行为现阶段不能定任何罪名。如果定为强奸,因为实施人是那个男的,所以那个女的只能算是从犯。而我刚才曾经考虑过非法拘禁,但是,这个罪名成立的可能性也比较小。所以现在我们可以做或者比较有意义去做的是要求民事赔偿。”
民事赔偿,呵,民事赔偿。
“还有,你曾经提过一些吸毒的事情,如果那个有足够的证据,证明她贩卖或偕同贩卖一定数量的毒品,这个罪名可是不轻的。”律师又补充。
警察也是对这点感兴趣,不过,我哪里有证据。
徐也突然说:“这点也许可以找时颜,也许他有证据。”
我慢慢站起来“我想起来了,我还有事儿呢,我先走了。”
“小椽!”徐也站起来要制止我。
“既然开始了,就继续到底。你想的什么,我知道,你不想把时颜再拉进来。我甚至怀疑你肯报警是因为你要帮时颜摆脱那个女的!这件事难道不是因他而起吗?如果不是他,你怎么会被……”
“够啦!”我叫。
徐也和那个律师都被我的大叫吓了一跳。
“够了……”我缓和了一下语气,对他们说:“我真的有事儿,我得走了。”
我快步地往外走,经过外面的玻璃窗的时候,我往里面看了一眼,那里,徐也正盯着我。
其实,我快崩溃了。如果我不立刻离开那里,我不知道我会怎么样!
我告不了单纯,告不了!警察甚至没有立刻进行什么举动!我总是把事情想得简单,我以为,我受伤害了,去报警,警察就会去抓她,因为她做了坏事。
其实,不是,根本不是。
坏人做了坏事,也要有证据的;即使有证据,也只能弄个民事赔偿。
我不知道我在街上走了多久,终于看到了熟悉的小区。
又看到了一辆熟悉的车。
我走了过去,徐也早已经站在那儿,他走过来,迎着我突然说:“对不起!”
为什么要说这个?
他突然一下把我揽在怀里,我双手垂着,任由他抱着,越来越紧。
好久,他才放开我。
我看着他,他盯着我。
“忘了吧,这件事。”他说。
“好。”
“小椽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