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在城西一条老街的路口,风很大,她不躲。
我没办法。
只能再把她收成一张皮,再恢复成空壳躺着。
本体灌进去,线又连上,她重新变成我的分身。
至少她不用再站回那条街的路口。
她的身子还热,还浪,还记得怎么吃。
原主那点意识按下去之后,那点想死的劲也没了。
她再睁眼的时候,眼睛是亮的,那是我在看。
毕业之后身子已经收不好力。
快三十了,体检表上的数字却像开玩笑。
我去踢了职业。
国足缺前锋的那年把我填进去,后来踢到世界杯决赛,举了杯。
队友说我跑得不像人,对方后卫撞我倒是他们自己坐到地上。
一直有人怀疑我吃了药。
尿、血、毛发查了又查,什么都没有。
他们只能说老天爷赏饭。
赏的是这些年灌进肚子里的精液,和精液养出来的这具身体。
奖杯举完,采访问我下一步。
我说回学校。我有博士学位,能教。
记者以为我在开玩笑。我没笑。球场上喊太大,我想听粉笔敲黑板。
回学校的第一学期,我接了一门讨论课。
教室在老楼三层,黑板有裂,粉笔是最便宜的那种,一折就断。
我写字得收力。
收不好,黑板会裂得更厉害。
学生以为世界杯那个前锋来给他们上课是学校炒作。前两周还有人在后排举手机。后来他们发现我真的在讲题,举手机的人少了。
那天下午讲到一半。窗外有蝉。我侧身去写一行式子,粉笔在指间很轻。
同一秒,妮可那边的我正坐在一个男人身上。
城西一间钟点房。
窗帘拉死。
桌上摊着一小袋粉,和一卷钱。
男人是带货的,瘦,眼红,刚想伸手去摸那袋东西。